医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博士生资格考试流程及相关说明
时间:2025-10-20研究生开题报告、博士生资格考试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开题报告、博士生资格考试申请与审核流程,加强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自2024年10月起启用新系统及新流程,具体说明如下:

一、开题时限
1.硕士研究生应在答辩之前至少12个月完成开题报告与课题评议;
2.博士研究生(非直博生)在第二~三学期内进行资格考试,并应在答辩之前至少12个月完成开题报告与课题评议;
3.直博生在入学后第四学期至第六学期内进行资格考试,并应在答辩之前至少24个月完成开题报告与课题评议;
*未按时完成开题及资格考试者,按未按时完成培养计划处理,并影响奖学金等各项评比。
二、开题评议委员会
开题评议委员会应由导师提名,经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开题评议,未提交开题申请及未审核合格者,视为开题无效。
三、博士生资格考试
所有类型的博士生均需参加资格考试。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办法》和《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办法》。

博士生资格考试分为三部分:
● 思想道德考核
●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核
● 科研能力考核(开题报告)
(一)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1.考核方式:由包含学生导师、李辉书记在内的三位副高及以上老师组成考核小组,按照思想品德评分表的内容逐项评分。
2.成绩评定:总分≥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则为不合格,并取消博士生资格。
(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核
1. 普博生
(1)一门专业课,两门专业基础课;或总评成绩
均按学科方向命题,专业课即为医学技术,专业基础课从培养方案的主要相关学科中选定。
(2)考试方式:可采取口试形式,由考试委员会委员对博士生进行广泛提问,而后由考试委员会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综合考试口试评分表》的内容进行评分,每位考委均需打分。所评成绩的平均分数为考生的口试成绩,口试应有记录。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3)成绩评定:综合考试合格成绩为≥70分,其中一门不合格者,经考试委员会同意,可于三个月内重新考试。考试仍不合格或两门不合格者将取消博士生资格,应予以退学。
2. 直博生: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核由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考核。
(三)科研能力考核(可采用开题报告)
具体要求见开题评议部分。
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技术研究院
教学办公室
附件【1 开题报告流程】
附件【2 开题报告系统操作手册(学生)】
附件【3 开题报告系统操作手册(导师)】
附件【4 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表(样表)】
附件【5 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题研究计划书(样表)】
附件【6 博士资格考试流程】
附件【9 专业课、专业外语 试卷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