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研院“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评审细则(试行)
时间:2025-06-09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技术研究院
“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评审细则(试行)
(2024年12月23日 医学技术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为作好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小组的组成
评审小组成员由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技术研究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党支部负责人及下属学科领域主管教学主任组成,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
二、评审小组的职能
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所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内容、在所属领域的水平等情况进行审核,经评审后确定受资助人名单、资助金额及资助范围。
三、资助范围
资助研究生赴国外(不含台港澳地区)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或本专业领域内高水平国际暑期(冬季)学校的一次性往返旅费、签证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
四、申请条件
1.人事档案在医学部的优秀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在医学部的特别优秀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也可考虑。
2.品学兼优,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欠费、无违纪违规。
3.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提交的论文或学术成果被本学科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收,以会议正式邀请或书面通知为准。在会议上做大会发言或分组报告,其中,做邀请报告者优先考虑;已获得学院/导师配套资助,在会议中作壁报(poster)展示汇报发言者可酌情予以资助。
4.本人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参加本专业领域内高水平国际暑期(冬季)学校。
5.不包括曾享受过北京大学其他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的人员及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的人员。
五、申请及评审时间
学生全年均可在线填写申请,具体申请程序及材料提交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学院每年于5月、10月、12月分三个批次集中接收书面材料并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安排以年初公布的通知为准。
六、资助额度
1. 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中,做大会发言或分组报告者,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人/次;做壁报(poster)展示汇报发言者,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人次。
2. 参加本专业领域内高水平国际暑期(冬季)学校的研究生,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人/次。
七、本细则自2024年12月,医学技术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